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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国标委《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标委地方〔2018〕9号)精神,深化我省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,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,2018年安徽省质监局开展了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。
此次自查清理工作的原则主要有:一是标准的范围。根据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标准化法要求,地方标准制定范围限定在满足地方自然条件、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以及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和地理标志产品范围之内。不在此范围之内的,应予废止。尤其是可能妨碍商品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、限制市场竞争的工业产品标准及相关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应予废止。通用的检验检测类标准,应在省级以上期刊或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学报发表过相关技术文献。二是标准的协调性。评估地方标准与其他标准是否存在内容交叉、 重复、矛盾的问题。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存在内容交叉、重复、矛盾的,应予废止;地方标准间存在内容交叉、重复、矛盾的,应予修订或废止。三是标准的适用性。对应的技术和服务已被淘汰,标准没有实施效益,应予废止;内容与我省经济、社会和科技发展情况不适应的,应予修订。
经标准归口单位初审和专家组复审,得出2018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和计划项目自查清理意见,现挂网公示。
请各单位认真核对相关信息,如有意见,请将意见报项目归口单位(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审核盖章后,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质量技术监局标准化处。